关于开展2026年度宝鸡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发表时间:2026-04-07 14:39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、党史和文献工作重要论述,全面落实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》,更好地聚焦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市委党史研究室决定开展2026年度宝鸡党史研究专项课题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选题方向 1.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宝鸡的实践研究 2.宝鸡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宝考察时重要指示批示、重要讲话精神的举措及成效研究 3.宝鸡重大工程中的政绩观实践研究 4.正确政绩观引领下宝鸡推动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实践研究 5.宝鸡市基层政权建设中为民造福政绩观导向的实践研究 6.宝鸡红色资源中蕴含的正确政绩观及精神内涵研究 7.宝鸡党史中先进集体、英模人物践行正确政绩观研究 8.宝鸡党组织百年建设历程和经验启示研究 9.中共岐山支部创立与宝鸡地方党组织起源发展和历史贡献研究 10.宝鸡党组织早期领导人研究 11.不同历史时期宝鸡基层党组织建设模式研究 12.宝鸡党组织领导工业化和城市建设的历史经验与启示 13.宝鸡三线建设工业传承创新与精神引领研究 14.宝鸡工业遗产的价值挖掘、保护利用和现实发展研究 15.苏陕协作助推宝鸡发展的实践经验与现实启示 16.党史经验赋能宝鸡市“八场硬仗”高质量发展研究 17.宝鸡市践行“两山”理论发展回顾及经验启示 18.党的十八大以来宝鸡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振兴的经验启示 以上课题设置为方向性条目,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,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,细化研究领域和侧重点,自拟题目、自选角度进行申报。 二、课题申报 (一)申报条件 1.课题申报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,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。全市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均可申报。 2.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;在党史和相关领域有一定研究经验和成果。 3.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,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2项课题。 (二)申报资料 申报课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《2026年度宝鸡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》(一份)。4月20日前,将纸质版、电子版送至市委党史研究室研究科。相关资料表格在宝鸡党史网下载。 三、课题立项 坚持资源向基层倾斜原则,课题设一般项目和基层专项两类。其中基层专项3项,面向县(区)委党校、党史研究室及中小学等基层单位申报,两类课题分类评审。 评审坚持公平竞争、择优资助原则,由市委党史研究室组织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,主要考察课题综合研究能力,包括课题设计、研究基础、研究方法、预期目标等。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,通过宝鸡党史网和“宝鸡党史”微信公众号公示。公示期满,由市委党史研究室下发立项通知书和立项文件。 四、课题结项 1.通过立项的课题于2026年10月31日前书面提交不少于1.5万字的党史研究成果报告和5000字左右的课题资政报告,同时报送电子版。研究成果报告中宝鸡地方党史部分不低于50%。 2.课题成果原则上应为研究文章,一般调研报告和工作报告不在申报范围内。 3.课题研究内容要实事求是,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 4.由市委党史研究室组织评审组,按一般项目和基层专项,分类进行结项评审。评审通过后,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,发放结项证书和结项文件,并按优秀、良好、合格三个等次分别给予3000元、2000元、1000元经费资助,结项后一次性拨付。评审不合格的,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评审。 五、成果使用 1.市委党史研究室对成果拥有所有权、使用权,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。课题组成员对外发布研究成果,须经市委党史研究室同意。 2.优秀研究成果将汇编出版。其主要观点和资政报告将向《党史资政参考》《陕西党史》《宝鸡党史》等刊物和“学习强国”等网络平台推荐,组织参与全国及全省党史和社科研究成果评选活动。 3.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成果,将报送市委、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参阅。 六、相关要求 1.各县(区)委党史研究室要高度重视,积极参与,每县(区)至少申报1项课题。 2.鼓励各县区各单位加强地校合作,积极与各级党校、行政学院、高校等成立联合课题组,壮大研究力量,共同开展课题研究。 3.市委党史研究室全程跟进课题研究,不定期督导、通报课题研究进度和质量,确保研究工作有序进行。
联 系 人:郝玉 联系电话:0917-3262735 邮箱:dsyjsyjk@163.com 通讯地址: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F座610室
附件:2026年度宝鸡党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
中共宝鸡市委党史研究室 2026年4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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